其余如《纽约时报》、《基督教箴言报》、《时代周刊》、合众社等,无不先后著文大加挞伐。

美国参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傅尔布莱德,气愤不已也公开评蒋,他说:“也许他(雷震)是一个恶棍,但看样子,却象是清算反对党。”

[20]

九月十三日,蒋先生亲自出马,向访台的美国西海岸记者访问团,解释捕雷的原因,“系该刊所登的文章,对‘共匪’有利”

他相信“已有匪谍在该刊幕后作活动”

等等,最后,蒋先生故意卖关子:“我不愿作进一步的评论,因为这件案子尚在侦查中。”

[21]

官方一口咬定,雷案是法律事件,其实谁都知道那是政治事件,它的用心,是在逃避世人指责。

青年党籍的监察委员陈翰珍,即持此说:“雷案根本不是法律问题,完全是因雷震组织中国民主党的政治问题。”

[22]

法律问题也好,政治问题也好,蒋已一意孤行,只好蛮干到底。

军事法庭,发挥高度的工作效率,于二十七日公布起诉书,起诉内容,一无新颖之处,主要说,刘子英接受傅学文的派遣,策反雷震,为匪宣传,雷知情不报,另一名马之骕,曾参加南下工作团,经警总侦讯,由雷军外候审。

起诉书发表的前三天,《自由中国》的编委及主要撰稿人殷海光、夏道平和宋文明三人,共同发表声明,表示愿对该刊的文章,自负文责,但当局的对象是雷震,故未予理会。

两星期后(十月八日),军法处走完过场,便匆匆结案,以“煽动叛乱罪”

判雷震有期徒刑十年,剥夺公权七年;刘子英陪葬,有期徒刑十二年,剥夺公权八年;马之骕有期徒刑五年;傅正因撰文“攻讦政府,论调激烈”

,交感化教育三年。

国民党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字狱,在天人共愤的情形下,急速落幕。

雷震下狱,蒋先生父子为之释然,再无需担心岛内的反对声浪,刚刚要出土的新党,亦因此寒流霜雪而摧残。

但国外正义的怒潮,却奔腾狂卷。

加州大学教授斯卡拉宾诺,发表在《纽约时报》的文章说:

“……雷震的罪名,经失败主义直到颠覆政府,但是他的真正罪名,非常简单,他打算领导一个对杭国民党的真正反对党。

……最近盛传……蒋经国正在握权。

统治秘密警察的蒋经国,不是美国的朋友,在台湾住的人,最怕的就是他。

国民党有理由畏惧象中国民主党有生气的新党派,此点毫不足异,甚至拥护国民党的人士如胡适,及第三势力如张君劢,目前也很恐俱,或在私下批评。

自由中国在哪里呢?它自然不在大陆上,但也没有在台湾。”

[23]

詹姆斯·h·泰勒牧师这样反问着:

“起诉书中‘该刘子英图报犹恐不及,断无任意攀诬(雷震)之理。

’这说法是错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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